01月27日訊
太化股份(600281)1月27日晚間公告,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晉國資評價函(2016)48號通知中有涉及公司貿易收入疑虛增事項。通知指出,根據財政部駐山西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關于對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虛擬經濟貿易收入的專題報告》反映,太化股份公司出于完成上級考核指標等目的,通過虛擬貿易虛增收入達11.47億元,嚴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其審計事務所致同會計事務所(特除普通合伙)發表了待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未對虛增業務收入、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的行為予以披露,違反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公司將盡快核實該事項及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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