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中心8月9日消息,為堅決貫徹“房住不炒”的定位,重點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住房的剛性需求,中心將對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繳存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以下為全文: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為堅決貫徹“房住不炒”的定位,重點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住房的剛性需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0〕179號)規定和落實自治區審計廳審計工作整改要求,中心將對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繳存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家庭房屋套數的認定以中心房產信息查詢系統為準,職工對查詢結果有異議的也可向購房所在地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房屋套數查詢)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