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的路段。(訪者供圖)
四川新聞網遂寧2月18日訊(記者 趙權軍 攝影報道)2月16日,楊顯波兄弟倆已脫離生命危險,從外科重癥室轉入骨科病房,準備今(18)日的手術。2月8日上午11時許,楊顯波駕駛電動三輪車,載著妻女和弟弟走親戚,當車行至磨溪鎮千秋村一斜坡路段時,突然發生側翻,墜下懸崖,妻子和僅7個月大的女兒當場殞命。
因涉事電動三輪車是輛新車,僅使用過兩次,且楊顯波有摩托車駕照及多年的駕車經驗。據此,死者家屬認為,因為事發路段系新建公路,無防護欄,最終釀成這場車禍。
正月初一駕三輪車走親戚 兩死兩傷
2月8日(農歷正月初一)清晨,62歲的楊文國煮好雞蛋和湯圓,一家六口吃過團圓飯。飯后,長子楊顯波提議去表姐楊春家(磨溪鎮)玩,被楊文國回絕,終因兒媳吳佳堅持,兩個兒子和兒媳及孫女駕一輛電動三輪車,準備去磨溪鎮玩。
楊文國沮喪地說:“兒媳稱她長期在成都打工,回家過年要去表姐家走動。”楊文國,遂寧市安居區老池鄉人。楊顯波29歲,其妻吳佳系成都郫縣人,去年生下女嬰。26歲的次子楊顯清也因嫂嫂堅持,鉆進了哥哥的三輪車內。
11時許,楊春接到楊顯波的電話:“我出事了,出車禍了!”楊春急忙搭車趕到磨溪鎮千秋村9社的車禍現場。三輪車發生側翻后,墜入數十米高的懸崖,三個輪子底朝天。楊顯波躺在車旁的水溝中,直喊疼。楊顯清和吳佳母女被困車內,女嬰在媽媽的懷中,任憑她怎么叫喊都沒回應。
隨后,楊春撥打了120。經醫生確認,吳佳母女已死亡,楊顯波兄弟倆受重傷,亟需治療。
朋友捐助4萬元治療 仍沒錢做手術
楊顯波兄弟倆經手術切除其脾臟和部分肝臟,并在ICU中觀察治療多日后,于16日脫離生命危險,轉入骨科病房繼續治療。
楊顯波在回憶車禍時的情形時說:“發生車禍的地點是個下坡路,且有個拐彎,當時突然三輪車輪胎打滑,車就翻下去了。”之后,他的頭腦一片茫然,被拋出車外的他忍痛撥打表姐電話求助。
據遂寧市中醫院骨科醫生喻剛介紹,楊顯波的傷勢較重,經診斷其右側肱骨中段骨折、左側鎖骨骨折,其肺部、顱骨以及右側顴骨等多部分發生骨折。“目前,兩兄弟均已脫離生命危險,后續治療仍需數月。”
楊顯波發生車禍后,其朋友及親戚曾為他捐助4萬余元,加上家人籌的錢,僅夠支付完前期手術及醫藥費。今(18)日,楊顯波還將做手術,但楊家人還沒籌到錢。
家屬稱新建公路無防護欄導致車禍
“因沒錢繳10000多元的尸檢費,吳佳母女遺體仍在殯儀館沒火化。”楊春說。
楊春說,車禍現場經交警測量,該懸崖高12.7米,斜坡路段長達百米,坡度約為30度,且彎度小于90度,是條三岔路口,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楊春及楊家人均認為,事發車禍的公路是2015年底修建完工,是條縣級路,因路邊未設置防護欄等設備,導致楊顯波的三輪車打滑,順勢滑下懸崖,致使車毀人亡。
“事發地點以前是條泥土公路,沒發生過車禍。”磨溪鎮千秋村9社村民說。
交通部門回應:事發地點系社道路
“那不是縣級公路,是條社道公路。”遂寧市安居區交通分局工作人員解釋,事發地點位于磨溪鎮千秋村9社,該條公路系2015年安居區的國土整理項目。針對該條新建公路邊沒有防護等設備設施,該名工作人員解釋,“村社公路均沒有防護欄等設備的設計。”
據磨溪鎮政府負責鄉村公路的人員介紹,村社道路因受投入資金、人力等原因限制,農村村社公路均無防護欄等設備。為防止類似慘劇再度發生,接下來磨溪鎮將加強沿途村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在存在車禍隱患的地段架設警示標示牌,以提醒駕車村民小心通過。
律師:若事故鑒定為公路所致,可獲賠償
四川力發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君介紹,若經過相關部門司法鑒定后,認定造成該起車禍原因系新建公路上沒有減速、拐彎、防護欄等交通標識與設施造成的,車禍死者家屬可向當地公路建設部門申請賠償。
楊君說,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25條規定,在公共場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單位或業主方應承擔民事責任。若沒有相反的證據證明公路施工單位或業主方在施工過程中已盡到相應義務,且交通事故死亡與其施工行為無關,那么該道路施工單位或業主方應承擔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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