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49,黃先生來電:昨天去藥店買白加黑,但藥房的人讓我出示身份證。我表示不解,對方說這個藥里有冰毒成分,所以購買時要出示身份證,有這種事情嗎?
記者鄭億:黃先生正當壯年,身強體健,很少有生病的經歷,去買感冒藥,也已經是多年不曾有過的事情了。其實在藥店購買白加黑這類感冒藥,要先出示身份證的規定,早已經施行多年。
2012年8月29日,快報曾詳細報道,據浙江省公安廳、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共同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管理的通知》,當年9月10日起,在浙江省內各大藥店買感冒藥,都要像買火車票一樣出示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進行實名登記。
據介紹,白加黑、日夜百服嚀、呋麻滴鼻液等數十種常用感冒、止咳平喘藥,都或多或少含有麻黃堿成分。而麻黃堿(也叫麻黃素),正是冰毒制作的主要原料。浙江省2008年就曾在金華發現有人專門收購含有麻黃堿成分的呋麻滴鼻液,然后轉賣給收購者,這個收購者再轉手賣到境外,最終導致這些藥品流入制毒集團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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