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溫如軍)昨日下午,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經河南省委批準,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曹衛平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法制晚報》記者注意到,在今年2月2日上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離退休干部春節團拜會,身為黨組成員、副院長曹衛平還出席了會議。
值得注意的是,1年半不到,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有3名黨組成員“出事”,另外兩名分別是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長根和黨組成員謝德安。
主管執行領域長達12年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曹衛平1957年4月出生,即將年滿59歲,籍貫山西榆社。鄭州大學政治系政治專業畢業,學士。
1999年10月開始,曹衛平任河南高法執行庭庭長,不到三年,他就升任執行局局長,并且明確為副廳級,又是不到三年,曹衛平于2005年5月成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2011年6月,出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法晚記者從他的簡歷發現,在任副院長之前,他在省高院主管執行工作將近12年。
在今年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提到了省高院法警總隊原總隊長、安陽中院原常務副院長梁紅照,新鄉中院執行局原副局長王華磊因涉嫌收受賄賂分別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其中梁紅照1990年從西北政法學院大學畢業后分配至省高院。1995年任執行庭綜合組組長,2007年8月任執行局副局長,2009年12月任審監庭副庭長,在執行局工作時間長達14年。
據大河網報道,河南全省法院執行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于2015年10月23日召開,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會上表示,要對執行隊伍存在的腐敗嚴肅查處,“執行人員出現問題,不能只對該人員追責,執行局長和院長也要擔責。不能只檢討或者寫寫檢查,要追究其責任,包括法律責任,甚至組織處分。”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姜建初在2012年公開透露,曾有落馬執行法官交代,執行工作中有11種以上腐敗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據《大河報》2010年7月21日報道,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新鄉召開的全省司法拍賣改革會上曾表示,有群眾戲言“拍槌一響,黃金萬兩”,對方通過法官弄那么多錢,肯定要給你一點。
張立勇曾勸誡那些經不住腐蝕的法官,要趕快和對方割裂,該退錢退錢,有問題立即向組織交代。
河南高院1年半3名黨組成員出事
2014年11月6日被調查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長根是十八大后第一個落馬的班子成員。
公開簡歷信息顯示,李長根,男,漢族,1957年9月出生,焦作市武陟縣人,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入黨,長安大學(原西安公路學院)汽車系汽車運用工程專業畢業,大學文化,工學學士。
據了解,從2000年至2006年,李長根一直在河南焦作市公安局擔任要職。在此期間,李長根被譽為“河南第一虎”,與秦玉海兩人有長達四年的密切合作,曾被外界認為是工作的“黃金搭檔” 。
除了曹衛平,另外一個“出事”的成員是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謝德安。
據《廉政瞭望》雜志2015年1月報道,“記者日前從多個消息源獲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謝德安已被停止職務,正接受組織調查。”
同年5月,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免去謝德安的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法制晚報》記者注意到,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網2015年5月30日發布的《中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關于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中提到,“省委巡視組在對省高院開展專項巡視中,發現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謝德安同志嚴重違反組織原則和政治規矩的問題。在深入了解的基礎上,省委及時作出暫停謝德安同志黨內職務、停職檢查,并由省紀委牽頭、省委組織部、省委政法委等組成工作組,對謝德安同志有關問題進行紀律審查的決定。”
通報還指出,通過認真反思,我們深刻認識到,雖然謝德安同志所犯錯誤主要是他個人無組織無紀律,但發生這一問題是有一定的土壤環境和條件的,省法院黨組和全體班子成員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文/記者 溫如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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