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被記18分,這違章是有多嚴重啊?前日,記者從建水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了這起“高分”處罰的詳情。
據介紹,1月27日中午,建水交警大隊民警執勤時,發現一輛小型面包車的前后牌照都用碟片遮擋了起來,無法正常識別,且滿滿擠了一車人,遂將車攔下進行檢查。經核實,原本核載8人的面包車實際坐了10人,民警還在車內發現了4根“三尖叉”、1支電擊器和5把隨身攜帶的小刀。
經詢問,車上的10名青年都是附近村寨的閑散人員,年齡都在20歲左右,幾人約在一起帶上“家伙”準備進山幫人看守三七地。
最終,駕駛員譚某因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和超過核載人數,被處以駕駛證記18分,罰款400元的處罰。(云南信息報 記者馮蔚 通訊員林學平 祁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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