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獲使用工業鹽腌制的干海參
民警查獲用于加工食品的工業鹽
齊魯網濟南2月1日訊(記者 扈楓)豆腐皮和海參本是毫不相干的兩樣食材,一個平民接地氣,一個高端上檔次。但這兩樣東西卻因為一個共同的聯系而進入了濟南民警的視線。近日,濟南公安先后破獲兩起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工業鹽案件,犯罪嫌疑人為節約成本,使用工業鹽加工豆腐皮和海參,長期大量食用可導致多器官功能障礙等癥狀。
據了解,工業用鹽因可能含有鉛、砷、汞、鎘及亞硝酸鹽等雜質,長期大量食用可能引起頭暈、皮膚病、心肌損傷、多器官功能障礙、腹痛、嘔吐等癥狀。2015年,濟南市公安局會同市鹽務局和市級檢法機關,共同制定了《關于辦理涉鹽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針對此類犯罪開展專項打擊治理行動,立案22起,刑事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20人。
豆腐皮商販家中查獲580公斤工業鹽
2015年5月14日,歷城公安分局接區鹽務局移送案件線索,稱仲宮鎮西溝崖村張某某曾因違法使用工業用鹽加工食品,多次受到鹽務部門行政處罰,但依舊使用工業用鹽加工豆腐皮并對外銷售。當日,歷城分局食藥環偵部門會同區鹽務部門聯合行動,在該張家中查獲未使用的工業用鹽580公斤。為查清工業用鹽來源,民警多次深入南部山區調查取證,終于在5月21日將張某某的供鹽商、同案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抓獲歸案。
經審查,張某某自2013年2月至2015年5月期間,多次在劉某某處購入工業用鹽,用于生產制作豆腐皮,并將豆腐皮在周邊集市上銷售。根據鹽務部門提供的證據顯示,該張曾于2013年11月份、2014年3月份、10月份先后三次因違法使用工業用鹽被當地鹽務局處以行政處罰。
夫妻店用工業鹽腌制干海參 日均加工30公斤
同年11月份,市中公安分局四里村派出所民警會同鹽務部門對海鮮市場開展檢查,期間發現商戶在加工腌制海參等水產品時需要使用大量食鹽。通過調查了解,民警發現食鹽價格是工業用鹽的三倍以上,加之使用量大,導致以食鹽加工水產品成本較高,因此可能會有商戶為牟利鋌而走險。
海鮮市場進貨加工時間多為深夜至次日清晨,加之貯存海鮮需使用大量冰塊,導致市場內溫度明顯低于室外氣溫。為摸清相關業戶具體經營情況,辦案民警身著便衣,連續一周在市場內蹲點摸排。12月14日,市局食藥環犯罪偵查支隊會同市中公安分局,聯合市鹽務局實施收網行動,在市場內連續搗毀兩處使用工業用鹽加工海參的犯罪窩點,抓獲嫌疑人4人,現場查獲工業用鹽1500余公斤,海參一箱,案值達十余萬元。經查,蔣某某、尚某某夫婦,張某、孫某夫婦分別在海鮮市場兩處商鋪內加工銷售海參等高檔水產品。為牟取不法利益,均非法使用工業用鹽,將鮮海參加工腌制成干海參后向外銷售,日加工量在150-200公斤不等(以鮮海參計,折合干海參約30公斤),日銷售額達2萬元左右。
目前,張、劉二人均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歷城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已移交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蔣、尚、張、孫等四人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市中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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