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銀保監會北京銀保監局開具的罰單顯示,寶馬金融(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馬金融”)因貸款業務開展不審慎、轉嫁經營成本、內控管理不到位等3項違法違規行為,被責令改正并被罰款120萬元。
罰單顯示,寶馬金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相關規定。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包括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
根據官方介紹,寶馬金融成立于2010年9月,是由寶馬集團與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汽車金融公司,并為寶馬旗下三大汽車品牌(BMW、MINI、Rolls-Royce)的經銷商和客戶,提供批售金融、零售金融及相關服務。
根據寶馬金融發起的《德寶天元之信2022年第二期個人汽車抵押貸款資產支持證券》,其中披露了寶馬金融在2021年的業績。
去年,寶馬金融實現了營業收入42.59億元,同比下降3.09%;凈利潤27.14億元,同比上漲54.94%。同時,截至去年末,寶馬金融資本充足率23.95%,核心資本充足率22.82%,零售汽車抵押貸款不良率為0.12%。
銀柿財經記者注意到,2020年,寶馬金融還因發生欠交人民幣存款準備金違法行為,被央行營業管理部罰款18.79萬元。時任寶馬金融財務部高級經理郝飛鴻,因對寶馬金融該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給予警告,并被處1.88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6月24日,年內共4家汽車金融公司被罰,除寶馬金融外,還有天津長城濱銀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瑞福德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以及比亞迪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均涉及汽車貸款落實放款條件不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