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據內蒙古銀保監局披露,新時代信托因存在通過固有業務和劃撥財務費用向關聯企業融資、用信托資金向關聯企業融資、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用固有資金進行實業投資、未對信托業務單獨核算等11項違規事項,收到700萬元的罰單。另有9名負責人被警告或處以罰款處罰,其中胡宇峰、趙利民等被終身禁業。
新時代信托具體違規如下:
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開展關聯交易審查;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有效發揮監督制約作用;經營層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通過固有業務和劃撥財務費用向關聯企業融資;用信托資金向關聯企業融資;印章管理不規范,用印監督失控;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用固有資金進行實業投資;未對信托業務單獨核算;將不同信托計劃投資于同一項目;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抵質押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