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一名年輕女子受情人指使,幫對方監控裝有毒品的洗衣機出境,在過關時被海關查獲,女子隨即被抓獲。8月13日,因犯走私毒品罪,該女子一審被判刑10年,并處罰金2萬元。
防城港市中級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招某與梁某(另案處理)是情人關系。去年7月13日和15日,梁某分兩次將毒品攜帶至招某的出租屋存放。然后,梁某拆開一臺新購的洗衣機底部隔板,將毒品藏好裝箱,并安排龐某(另案處理)駕車將洗衣機運到東興口岸,由越南籍女子阮某(另案處理)帶至越南。
在運毒過程中,招某受梁某的指使,負責前往東興口岸跟蹤、監視該洗衣機出境,并向梁某報告情況。當天,在旅檢現場出境通道,藏有冰毒的洗衣機被海關查獲。經稱重,凈重9775克。隨后,招某將該情況向梁某報告。
去年7月19日,26歲的招某在出租屋內被警方抓獲。法院審理后認為,招某知曉毒品的藏匿過程,并受梁某的指使,到東興口岸跟蹤監視洗衣機的通關情況,向梁某進行匯報,其行為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和海關法規,已構成走私毒品罪。鑒于她是受他人安排指使,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是從犯,依法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南國早報 記者趙勁松 通訊員吳凰匯)
(廣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