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市警察局鼓勵公眾羞辱無家可歸的紐約人,道德上完全不能忍”

被拍流浪漢

被拍流浪漢

被拍流浪漢
話說最近,紐約市警察局最大的工會團體——紐約警佐協會(Sergeants Benevolent Association),發起了一項“隨手拍流浪漢”活動,號召警員隨手拍攝紐約街頭的流浪漢,把照片上傳到官方社交賬號上。解救?不。是曝光他們的不雅行為。
紐約警佐協會主席埃德穆林斯(Ed Mullins)在上周宣布展開這項名為“躲貓貓,我們也能發現你”的活動,號召紐約警員隨手拍下紐約街頭的流浪漢,不管是當班的時候,還是上下班路上,只要看到,就拍下來,上傳到協會的社交媒體主頁上,目前已經累積了近300張。
為什么要曬流浪漢?
穆林斯說:“紐約已經變成一個放任自由的城市……就像發出了公開邀請,因為到這兒能吸大麻;能在公共場合小便;也能在街頭流浪。”
只是因為不爽流浪漢破壞城市形象?
沒這么簡單。其實是為了向紐約市議會示威。紐約市議會計劃通過一系列針對紐約市警察局的新法案。其中之一,即禁止警員對嫌疑人使用“鎖喉”的制服手段。另一項法案規定,紐約警局必須上報警員使用暴力的頻繁程度。
紐約市議會為什么突然對紐約市警察管得這么嚴?
還記得那名被警察鎖喉、呼喊著“我不能呼吸了”、但最終不幸過世的黑人么?2014年7月17日,紐約斯塔滕島區,黑人小販埃里克加納在街頭非法賣煙,被警察 “鎖喉”制服,最終死亡。法院最初判定白人警察是合理執法,不予起訴,結果引發黑人群體大規模抗議。
事情至今還沒解決。盡管已經跟紐約市政府達成了590萬美元的賠償協議,加納的家人依然在尋求正義,要求把涉事警察法辦。小編跟你通報一聲,一年過去了,調查結果已經有了,但紐約州上訴法院還在決定,是不是要把大陪審團的調查記錄向公眾公開,遮遮掩掩緊張得很。
但紐約市政府已經決定,要更加嚴格地限制警察執法中使用暴力。
這下惹惱了紐約市警察局。作為紐約警佐協會的主席,穆林斯在一份備忘錄中說:“反對者是我們無能和懦弱的政府官員,他們坐在市議會里推行立法,只能被視為荒謬的虛偽。”“而我們警察——‘好人’(Good Guy),宣誓保護我們的市民。能用相同的標準要求我們的公職人員嗎?”
所以紐約警察打算怎么辦?
“今天,我要求你們每個人,和你們的朋友、家人和沉默的大多數紐約人一起,更加投入這項活動。當你們在紐約市活動時,請拿起手機,拍下街頭的流浪漢,具有攻擊性的乞丐,在公共場合小便的人,或者公開吸毒的人,和各種違法的生活行為。”
意思是……他們這么不堪,還怪我們過度執法?
這樣的“報復”方式引起一些美國網友的不滿,紛紛指責紐約市警察局“無恥”。
紐約市長比爾·白思豪(Bill de Blasio),本來是想改善緊繃的警民關系,沒成想點燃了警局那頭兒的火,所以不得不在周一召開發布會澄清:“沒有法律禁止人們坐在公園長椅上,也沒有法律禁止人們站在商店門口要零錢,但確實有法律禁止大量低濫質量的生活方式,因為這些行為影響了在這座城市生活的人。”
所以,“法律就是法律。任何在公共場合小便的人都應被逮捕。任何跳過旋轉式閘門的人都應被逮捕。我們都清楚有大量顯而易見的違法行為——紐約市警察局會堅定不移地執法。”
雖然紐約市議會發言人強調,隨手拍活動不會改變紐約市議員處理無家可歸者事宜的方式,但活動本身,無疑會推進對一個群體的“定性”。想到這并非紐約市第一次對流浪漢下手,這樣的場面話不太具有說服力。
這些人流浪街頭的原因可能很復雜,當然也帶來許多問題。這樣拉仇恨的方式,讓人像捕捉害蟲一樣捕捉他們的“齷齪和骯臟”,或許能緩解警局的憤怒,卻在加深參與者的成見和反對者的厭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