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信達(000701)周五晚間發布公告,公司收到廈門證監局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書。
根據決定書,廈門信達2013年財務報表附注中未披露廈門市興隆路9號多層倉庫、汽車4s店租賃地上建筑物等固定資產無法辦理產權證書的情況及其原因。對此,廈門證監局要求公司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及時、準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決定書指出,201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開展的架子牛、陰極銅購銷業務中,部分業務為代理業務或未承擔貨物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但公司按總額確認銷售收入,導致2013年度多確認銷售收入9.04億元;2014年3月4日,公司子公司福建省信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科技三項”財政補貼3000萬元,并于2014年第一季度將該財政補貼全額計入營業外收入。由于該補貼與該子公司LED封裝及應用產品項目有關,該項目尚未開工建設,一次性計入當期損益不規范。
針對上述三項問題,廈門證監局要求公司加強對《企業會計準則》等制度和規定的學習,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確保財務報告真實、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