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像毒瘤一樣侵害人的心靈,有時讓行為人失去行為控制。近日,宣州區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因賭博引發的故意傷害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被告人李某與張某系同村村民,平時喜歡聚在一起“玩幾把”。2013年2月20日下午,被告人李某與張某等人在他人經營的小店門口“搖單雙”,因更換骰子和出老千的問題起了爭執,進而發生扭打,后在相互打斗過程中,被告人李某從水溝中摸起一塊瓦片將張某左眼砸成輕傷。事發后,經當地派出所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李某具有前科劣跡、自首、達成刑事和解等從重和從輕的量刑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伍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