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本次公車改革的要點主要有: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將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社會化的方式以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7月17日新京報)
車改路線圖主要包括取消、補貼、拍賣三環節:取消,取消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行政區域內普通公務出行方式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補貼,各級黨政機關將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國家機關的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拍賣,取消的公務用車應采取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結果向社會公開。
改革無終點,只有進行時。始于1994年的公車改革,在第20個年頭終于破冰。早去年11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頒布,“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刺激了人們的神經,明確指出要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的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再到昨日印發的公車改革的兩個文件,不僅明確了公車改革時間表,而且確定了補貼標準等車改細節,為公車制度改革具體化、詳細化拉開了序幕。
中央做表率,地方來效仿,科學監督,釜底抽薪。《方案》給出了公車改革的時間表:2014年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應力爭基本完成公車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車改革。從制度設計層面規定,拿補貼就不能坐公車,坐公車就不能拿補貼,除了通信、機要和執法執勤等少量的特殊業務用車以外,其他的公務用車都要改,有效杜絕了改革走過場、走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