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消息,山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再曬1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濟南通報的兩起典型案例,都和公車私用有關。其中,歷下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羅季因公車私用被處分。(9月24日網易新聞網)
近年來,一些領導干部走親訪友用公車,出門旅行用公車,接送孩子用公車……種種公車私用現象群眾已經司空見慣。但在踐行黨的群眾教育實踐活動和狠剎“四風”相結合的大環境下,公車私用現象已大有改觀。可近期仍有官員以身犯險,頂風作案,全然不顧中央的“八項規定”,屢將公車變私車。
“久病不治,必將病入膏肓”,毫不夸張的說公車改革已到了“火燒眉毛”的嚴峻境地。然而在改革的路上卻“荊棘密布”,要想給公車改革“掛檔加油”,使其暢通前行,筆者認為需搬開三塊“絆腳石”。
第一塊是公車“姓什么”?公車它“姓公”不“姓私”,更不可能跟領導一個“姓”,然而從公車的現實使用情況來看,真正用于正常辦公的使用量只占三分之一,剩下的被領導私用三分之一,司機私用三分之一,這就是眾所周知的“三個1/3”。只有實現真正的公車公用才能保證公車“姓公”。
第二塊是公車怎么配?近年來不斷曝光出公車超配置現象,這一問題在基層單位尤為突出,原因監管不到位,“山高皇帝遠”,以及個別領導愛面子,官不大架子不小。切實加強公車購置財政預算的審查和監督力度勢在必行,甚至可以在公車上標識“是誰的車”,使其暴露在廣大群眾的目光下。
第三塊是公車如何養?公車保養維修是滋生腐敗的又一張“溫床”,一些主管部門或司機借公車發私財,選擇汽修公司時,哪家有回扣去哪家,哪家給得多去哪家。要解決這一問題,除了加強日常監管外,建議車管單位取消現金報銷制度,統一辦理“檢修卡”實行定點維修,并建立維修檔案。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暢通公車改革這條“康莊大道”,讓改革真正駛上“高速路”,我們還需有登高望遠的眼界、壯士斷腕的決心以及水滴石穿的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