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與盈利之爭
與質疑TCL獲得巨額補助違規同時發生的,還有外界對TCL這個“補貼大戶”盈利能力的質疑。
佐證是,TCL在2013年獲得了總計約22億元的補助,而當年TCL集團歸屬上市股東的凈利潤卻僅有21.09億元。這意味著如果沒有補貼,TCL實際的盈利狀況應當是虧損。
針對靠補助才能盈利的質疑,TCL方面對記者表示,關于2013年TCL集團把獲得的政府補貼計入公司利潤的報道,既不客觀也不準確。
2013年,TCL集團實現利潤總額(即稅前利潤)36.3億元,稅后凈利潤28.9億元。22億元補貼中,與企業經營性活動相關的補貼金額有8.6億元,包括軟件產品增值稅退稅、惠民工程節能補貼、廢棄家電拆解補貼等項目,均為國家行業政策性的資金返還。
TCL強調,按規定這部分金額已在產品售價中返還消費者或補償企業的經營成本損失(如家電拆解補貼),只是反映在不同的會計科目,對企業利潤并無實質影響。
而非經營性補貼中,有4.9億元的技術創新補貼專項用于研發,而華星光電的8.5億元補貼為以前年度資產構建獲得,按照會計準則在本年轉入營業外收入。
有業內人士也對記者分析,不能因為TCL去年獲得的22億元補助超過了上市公司股東獲得的凈利潤,就認為TCL實際情況是虧損。因為二者會計科目不同,不能放在一起比較。
但他也對記者表示,家電企業獲得的各種補貼,無論是與經營性活動相關,還是非經營性的,都會對企業當期或者下期損益帶來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