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近日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定》。
在放寬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條件方面,《決定》將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在中國境內的開業年限要求由3年以上改為1年以上,不再要求提出申請前2年連續盈利,并規定外國銀行的1家分行已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該外國銀行的其他分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不受開業時間的限制。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近日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定》。
在放寬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條件方面,《決定》將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在中國境內的開業年限要求由3年以上改為1年以上,不再要求提出申請前2年連續盈利,并規定外國銀行的1家分行已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該外國銀行的其他分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不受開業時間的限制。
相關熱詞搜索:營業性
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財經時報網 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財經時報網,轉載請注明"來源中國財經時報網“。
凡本網注明 "來源:XXX(非中國財經時報網)" 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