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對廣西自治區發改委、中國廣核集團公司的請示報告發出復函,同意廣西防城港核電二期工程按2臺機組論證,采用“華龍一號”技術方案。
復函中說,廣西防城港紅沙核電項目廠址已被列入《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調整)的廠址保護目錄。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后續工程按照4臺機組的容量,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抓緊開展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并對廠址實施保護。
復函中指出,廣西防城港核電二期工程需按照“華龍一號”總體技術方案審查會的要求,進一步優化完善設計,加快試驗驗證和關鍵設備研制,夯實技術基礎。根據廠址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規定,要進一步落實電廠建設條件,認真做好環保、節能、用地、用水、用海等相關外部條件論證。
復函還要求,充分利用我國目前的核電裝備制造業體系,支持關鍵設備、零部件和材料的國產化工作,壓力容器、蒸汽發生器、主泵、數字化儀控系統、堆內構件、控制棒驅動機構以及常規島等關鍵設備,泵、閥等零部件,690U型管、核級電纜、焊材等關鍵材料的國產化比例不能低于85%。
據中廣核介紹,“華龍一號”是中廣核和中核充分借鑒國際三代核電技術先進理念,采用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研發設計的三代核電機型,其安全和性能指標達到了國際三代核電技術的先進水平,具有完整自主知識產權。今年8月,“華龍一號”通過了國家能源局、國家核安全局牽頭組織的權威評審。
防城港核電站是我國在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開工建設的首個核電項目,規劃建設6臺百萬千瓦級核電機組,一期工程兩臺機組已于2010年7月30日開工建設。(編輯 徐煒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