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是指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罪與傳統“老鼠倉”(指個人資金買入股票后,借機構資金拉抬股價后高位賣出)特征并不相同,但目前市場習慣將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罪統稱為“老鼠倉”。
匯添富原基金經理蘇競內幕交易案今開庭
2014-07-16 21:15:26 來源:綜合 評論:0 點擊:
現年41歲的原匯添富基金基金經理蘇競 阿思達克通訊社7月16日訊,原匯添富基金經理蘇競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即將于今天下午兩
上一篇:玻璃減倉回升 反抽1000壓力
下一篇:海富通管理資格堪憂 兩組合持有26只股票
分享到:
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