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記者從湖北省鄂州市當地紀檢部門證實,鄂州市地稅局東城分局一名51歲副局長,因與當地2名在校女生發生關系,被開除黨籍,免去副局長職務。(2014年09月25日新京報)
51歲的副局長以耍朋友為名,與不滿16歲的2名在校學生發生關系,先拋開副局長、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不說。單從年齡來講,你51歲的老男人和不滿16歲的未成年人耍朋友,可以說你的動機就是不純的。你的兒女年齡應該都比她們大吧?最起碼那2位小女孩應該叫你一聲叔叔吧?請問你耍的是哪門子朋友?你喪失的不止是倫理道德,你喪失的是人性,最原始的群居的動物也不應比你強點吧?
開除黨籍,免去副局長職務,是否太輕了點?筆者認為,不管是因何種原因導致這名“局長”和2名學生“耍朋友”,也許是女孩主動的,或者是在金錢的誘惑下等等,但最終責任還在這名副局長身上,你51歲的老男人和學生耍朋友,動機就不純,所以對于這種喪失人性的干部就應該清除干部隊伍,按照強奸罪追究法律責任。
(文/林鴻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