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大樓
記者在在大門外苦等了20多分鐘后,才得到電話答復:“中央級媒體采訪,須經省高院批準!”
記者明白其中的含義,就知趣地離開了。
縣征收辦:不清楚誰強拆!
記者來到征收辦,被告知主任以及副主任全不在,記者留下采訪提綱后離開。次日,副主任謝存勇帶著書面答復接受采訪。以下是答復內容:
記者:鞏景行、鞏東振、張景福反映,他家12間房屋正處于訴爭之中,并未達成補償協議,卻被拆遷辦強拆兩間,請問是否屬實?是拆遷辦組織的拆遷嗎?請予以解釋說明。
拆遷辦:第一,反映情況不屬實,上述12間房屋所有權非反映人所有,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4)聊民一終字134號】在2014年5月11日已進行判決;第二,不存在強行拆除的問題,該房屋權屬人郭具成已與征收辦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并將房屋移交征收辦拆除,反映人在無人知情的情況下在郭具成騰空房屋后,強行搬入被征收房屋,何來強行拆除之說。
記者:畢景霞反映其與丈夫李先鋒租賃的飯店被拆遷辦組織人員開槍打碎門、玻璃,且遭到打砸,對此說法,拆遷辦有何解釋說明?
拆遷辦:上述人員反映情況不實。畢景霞及其丈夫李先鋒所謂的租賃房屋為莘縣對外貿易公司單位公房,在莘縣對外貿易公司破產范圍內,由外貿公司破產清算組進行破產清算。據向破產清算組了解,該房為其私自占用,未繳納房屋租賃費,才將該房屋交拆除人員拆除。對于該戶反映的打砸情況,拆遷辦對此并不知情。
記者:王宏偉(郝振遠之妻)反映,7月24日,她家遭幾十名不明身份人員強拆,房屋被推倒。她稱這是拆遷辦組織的,對此拆遷辦有何解釋說明?
拆遷辦:上述反映不實。第一,其被拆房屋不是征收辦組織拆除的,也不是征收辦委派人員拆除的,征收辦對此并不知情。第二,其房屋所在單位正在對其做工作,爭取其簽訂房屋補償安置協議,征收辦已準備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
謝存勇告訴記者,征收辦以市中院的判決為準,認為事實非常清楚,該判決認定郭具成房產證有效,而老鞏家的房產證已被注銷,并且老鞏家是在郭具成家搬走之后住進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