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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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企業過關 監管難辭其咎
近年來,多地頻現營養餐的負面新聞。從“爛蘋果”到“過期牛奶”再到“發霉面包”,層出不窮的營養餐安全問題,一次次觸痛人們的神經,敲響了強化營養餐管理的警鐘,而其中監管者的責任至關重要。
避免“營養餐”淪為“問題餐”,做好源頭管理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在招標環節慎之又慎,避免問題企業魚目混珠,乃是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所在。
反復強調招投標活動“依法依規”也好,宣稱“不存在有意疏漏情況”也罷,相關部門急于撇清責任的言辭掩蓋不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正是監管工作的缺失,才導致問題企業能夠一路綠燈,直至最后成為中標者。而事不關己的冷漠心態,也折射出相關單位在這一關乎莘莘學子生命健康的重大問題上,并未給予足夠的關注與重視。
應當看到,為推進營養改善計劃相關工作,我國已經建立起了一系列較為完備、規范的管理制度,對于營養餐的招投標工作以及采購、貯存、配送等環節均做出了明確規定。而重重規定之下,問題企業依舊能夠過關斬將,監管工作中的缺失與疏漏難辭其咎。問題企業順利拿到招標項目,究竟是責任心的缺失、工作中的無意疏漏,還是存在錢權交易、潛藏利益鏈條,應當及時進行清查,鎖定相關監督者的責任,并給予令人信服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