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涉嫌玩忽職守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根據指控,童名謙作為嚴肅換屆紀律第一責任人,在衡陽市選舉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前后,先后接到多名省人大代表候選人存在送錢拉選票問題的反映,未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制止拉票賄選行為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選舉發生嚴重的賄選。針對指控,童名謙當庭表示認罪。
由最高法指定管轄
據悉,此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今年6月23日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訴。
根據指控,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童名謙在擔任中共湖南省衡陽市委書記、衡陽市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衡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臨時黨組書記和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期間,作為嚴肅換屆紀律第一責任人,在衡陽市選舉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前后,先后接到多名省人大代表候選人、衡陽市及所轄縣市區領導干部關于省人大代表候選人存在送錢拉選票問題的反映,未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制止拉票賄選行為蔓延,致使省人大代表選舉發生嚴重的賄選,在選舉后未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劉志軍曾在此受審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童名謙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衡陽市在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時發生嚴重賄選,嚴重侵害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惡劣的政治和社會影響,依法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昨天的庭審安排在市二中院第二法庭,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也曾在此受審。童名謙當庭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表示都認罪。他本人也未聘請律師出庭為其辯護。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辯論。童名謙的親屬、媒體記者及部分群眾等旁聽了庭審。庭審最后,法庭宣布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