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北京多個區縣結合自身的特點各出“奇招”“狠招”遏制腐敗,比如密云縣建立干部監督員隊伍,加強對干部8小時以外的監督。(7月23日 京華時報)
此新聞一出,便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熱議。有網友認為,監督干部業余生活,有過度干涉他人私生活之嫌,“干部也是人,還有沒有隱私可言?”但筆者認為,干部業余生活監督很有必要,因為干部的腐敗行為基本都是發生在“8小時外”,比如酒桌飯桌、KTV、酒店等娛樂場所。只有實行24小時的監督,才會讓干部們時刻警惕、繃緊思想防線、戰戰兢兢、如履薄冰,這樣才能很好的遏制腐敗。
黨員干部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其在八小時之內必須接受監督當無異議,但是八小時之外的監督難道就不該嗎?肯定應該。黨員干部不同于普通的人民群眾,他們手中握有權利,有的黨員干部在“八小時以外”依然攜帶著公權力,并在一定程度上發揮著職務和權力的作用,不擇手段撈錢,采用種種欺騙手段,大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作出違法亂紀的事,所以,業余時間監督利大于弊。
黨員干部腐敗問題的滋生大都在8小時外,因為在8小時內的時間,都是位于人前,接受者眾人的監督,眾目睽睽之下,腐敗苗頭相對就會減少,但是位于人后的8小時外,相對就沒有他么簡單,8小時外的時間,他們也跟公眾一樣,享有自由,不收約束,這個時候,稍微放松思想,腐敗就會趁機而入,那些黨性不純、自制力差、意志薄弱的領導干部就被脫下了水,甚至踏上了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