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新聞網訊 (張燕)2014年7月17日河南科技新聞網以《滎陽王村鎮兩企業無使用許可證加工危險化學品 無人監管》為題,報道了滎陽長城化工廠(下稱長城化工廠)和河南省滎陽市黃河精細化工廠(下稱黃河精細化工廠)在沒有加工危險品手續的情況下,不僅長期加工危險化學品,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安全,而且其倉庫存儲條件及其簡陋,作業人員沒有按要求穿戴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危險化學品的外包裝也沒有任何標識。
稿件刊發后,引起滎陽市市政府高度重視,特派遣宣傳部和滎陽市安全生產監督和煤炭管理局(下稱滎陽安監局)的執法人員連冠軍和吳蒙楊對本網報道的情況作出說明。
滎陽安監局回復的《情況說明》顯示:經調查核實,滎陽市王村鎮韓村現有兩家企業,一家是鄭州市滎陽長城化工廠,另一家是河南省滎陽市黃河精細化工廠(下稱黃河精細化工廠),這兩家化工廠分別在2012年的11月,2012年的10月換發了新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兩家企業的許可經營范圍均為:腐蝕品(硫酸 鹽酸 硝酸 氨水),前者的經營方式是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后者的經營方式是批發。根據《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第二條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上述兩家企業不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不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
本網對在上述兩家企業的現場看到的簡陋的倉庫儲存條件,包裝物、容器、作業人員以及經營的酸鋅光亮劑、甲醛溶液,清洗劑等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是否涉嫌超范圍經營?向滎陽安監局的兩位執法人員提出異議時,滎陽安監局吳蒙楊稱,滎陽的這兩家化工企業的倉庫儲存條件,包裝物、容器的使用,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均是由鄭州市安監局派遣專家到現場檢查驗收,《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也是由鄭州市安監局管理頒發。
隨后吳蒙楊聯系上鄭州市安監局的一位專家,本網將在兩家企業現場看到的情況向專家進行說明,專家解釋說,當時檢查驗收上是合格的,至于目前倉庫儲存條件,包裝物、容器的使用,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歸當地安監局監督管理。
滎陽安監局執法人員并沒有提供對長城化工廠和黃河精細化工廠簡陋的倉庫存儲條件,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以及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要求的調查和檢查結果。
更讓人無法理解的是 ,本網在這兩家企業的經營現場除了看到危險化學品隨處堆放,還看到了甲醛溶液 、清洗劑等,這些根本不在該兩家企業的經營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