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073萬余元,系中央紀委首輪巡視首位落馬高官
【財新網】(記者 歐陽艷琴)7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一中院)對內蒙古自治區原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王素毅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案5月29日開庭審理,王素毅被指控受賄人民幣1073萬余元被法院認定。
王素毅現年53歲,蒙古族,內蒙古土左旗人,1982年畢業分配至內蒙自治區計委,在計委系統歷練20年后,于2001年8月出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長。
在2003年短暫回歸計委系統幾個月后,2003年12月起,王素毅先后出任中共巴彥淖爾盟盟委副書記、盟長,巴彥淖爾市長、市委書記,2010年成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并兼任統戰部長。這段任職履歷也成為王素毅腐敗的高發期。
2013年5月至8月,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鄂蒙渝貴贛五省區市。2013年6月,王素毅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從而成為該輪巡視期間最先落馬的副省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