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的貪污腐敗是亡黨亡國的政治頑疾,但久治難愈。近日,安徽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10年受賄600余次引發熱議,使國家廉政建設再一次遭受嚴重打擊。官員貪腐是權利的天然產物,凡有權利的地方只要監督的陽光稍有遮蔽,腐敗必然滋生。我們必須正確看待,既不要大驚小怪,也要給與足夠的重視。 對賄賂文化的反思與清算,任重道遠且刻不容緩。
筆者認為加強對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思想教育,是源頭上遏制腐敗的一項重要措施和基礎工作。要繼續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教育活動,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干部的頭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從思想上筑牢防線。
同時也要在制度上施壓,加大對貪污賄賂、瀆職等腐敗現象的打擊力度。使腐敗行為付出的成本要遠遠高于腐敗行為產生的收益。這樣,公務人員在考慮到腐敗要付出的代價后才能望而卻步。建立有效的權力監督制約體系。權力必須加以監督,要逐步完善法律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構成的監督體系,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才能有效的防止權力的濫用,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的發生。
多管齊下,構筑全社會健全有效的監督體系,才能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的發生。(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