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天龍是一個壯實的漢子,一米七五的個頭兒,工作從不知道累,連走路都風風火火,把掛在腰間的一串鑰匙甩得叮當作響。然而,這聲音在5月20日戛然而止,再也無法響起。這一天,年僅52歲的張天龍因工作勞累心臟病突發,倒在了他熱愛的紀檢工作崗位,給同事和親人留下了不盡的思念。(8月26日華夏經緯網)
因為嚴格執紀,張天龍沒少得罪人,有人勸他工作不要太較真,他嚴肅地回答:“組織把我安排在紀檢這個崗位上,我就要認真負責,該得罪人的時候就要得罪人。”筆者認為,紀檢干部沖鋒在反腐倡廉的最前線,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骨干力量,工作要讓黨委滿意,要讓群眾滿意,不可能不得罪人,“該得罪人的時候就要得罪人”是一個紀檢干部博大胸襟的最好說明,是紀檢干部敢于擔當的最好體現。
在黨中央嚴格地執行黨的八項規定,反對黨員干部“四風”問題的今天,紀委干部要落實中央紀委提出“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要更好地轉變自己的職能,切實地擔負起反腐倡廉的重要責任,確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實效,就應該以零容忍地態度來對待黨員干部的作風問題,對待黨員干部的廉潔問題,因此在工作中得罪那些作風有問題,有貪腐行為的黨員干部在所難免。
因此,每一個紀檢干部要維護黨紀國法的權威性,要和一些腐敗分子做不調和的斗爭,確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黨和人民滿意的實效,面對一些官員的腐敗行為,每一個紀檢干部就應該是“黑臉包公”,就應該毫不留情地和他們作斗爭,因此得罪他們是理所當然的事,“該得罪人的時候就要得罪人”正是嚴格紀檢干部敢于擔當的最好體現,是紀檢干部讓確保反腐敗工作讓黨放心,讓群眾放心的最好注腳。
如果我們的紀檢干部,面對黨員干部的腐敗行為,怕得罪人,不敢擔當,不敢亮劍,畏首畏尾,那么腐敗分子的囂張氣焰就不可能打下去,反腐倡廉工作就不可能取得群眾滿意的實效。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