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IPO業務不同,過去國內企業的大型并購重組項目,多由國際大型投行擔任財務顧問一職,特別是涉及海外并購的項目,外資投行所具備的經驗優勢則更為明顯。那是否說明外資投行在并購業務上的競爭力強于國內券商投行?
招商證券前述投行人員也承認,本應作為國內并購領域主力軍的國內投行,并購方面的財務顧問能力卻并不突出。國內不少以團隊制為運作模式的券商并未設立并購部,即使有的設立了并購部,也存在兩種情況:一是掛著并購的牌子,其實兼做IPO、再融資;二是并購組和投行的其他業務組相互割裂,不會互相配合做項目。
相比而言,他認為,“從海外投行的成功實踐來看,他們一般都有較為成熟和規范的運作方式,并且在并購業務上也勇于創新。應該說在涉及海外投資的項目上,外資銀行確實比國內券商有更多的資源優勢。但是在國內的并購業務上,雙方的差距已經不明顯。一些涉及國內上市公司具體的交易細節,國內的投行反而更有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