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考察期間打牌被騙,竟授意下屬虛開發票報賬,彌補損失。近日,湖南江華瑤族自治縣政協原副主席、教育局原局長解成華因貪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財產13萬元。(7月18日,新華網)
外出考察,也是在工作,工作期間打牌,本就違反了相關規定。自己被騙,還讓下屬虛開發票報賬,可以說是絞盡腦汁不讓自己吃一點虧,這樣的領導實在太“聰明”。
一次考察,能夠報賬10萬余元,讓人不禁疑問,什么樣的考察需要花費如此多,還能夠輕易的在財政上報到帳。顯然,解成華能如此大膽授意下屬開虛假發票報賬并不算個案,虛假報賬恐怕由來已久,變成當單位約定俗成的一件事了。
只是依靠發票便報到帳,是否只要能找到票,不敢多少,甚至上百萬都能夠報到帳呢?這里面存在著明顯的報賬程序不嚴謹,審核不嚴格。如此漏洞,才會被人利用,變相的挪用公款,為自己斂財,這樣的行為必須嚴加制止。
在報賬程序上應更加嚴謹。要保證有據可依。差旅費、接待費、車費、住宿費必須有憑據,餐飲費要有菜單有印章。要保證有準可循,嚴格報賬標準,對出差、考察等外出活動的經費進行嚴格的規定,按照標準進行報賬。要有證可查,按照票據提供的地點、飲食等,進行嚴格的核查,對虛假發票逐一進行排查。只有嚴格了財政管理,不給別用用心之人留一點機會,虛假報賬才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