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上午對山東省農業廳原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單增德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單增德受賄700余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7月17日中國新聞網)
被網絡一度熱炒的“離婚承諾書”事件源起于2012年11月28日。當日,網上流傳一段視頻和一紙承諾書,爆料山東省農業廳副廳長單增德與一單身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長達6年,如今想甩掉“包袱”,動用警力非法拘禁其情婦。在我國官場內,似乎包養情婦已經不算是什么新聞了,難不成現如今的“情婦”已經成為了正義的化身,成為了反腐的“英雄”了嗎?
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就對此前在網絡上炒得沸沸揚揚的關于書記給情婦寫承諾書進行了宣判,山東省農業廳原副廳長、黨組副書記單增德由于各種違紀違規的行為被處以15年的有期徒刑,以及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這樣的處罰筆者相信很多的群眾都是沒有異議的,能夠嚴懲一個貪官,那是好事?,F如今還在藏著掖著的,早晚也是逃脫不了處置的。
但是筆者和小伙伴們說納悶的就是這個官員給情婦寫承諾書到底是幾個意思呢?身為領導干部,不去給群眾們保證一些承諾,反而是去給自己的情婦做這樣的承諾,到底丟不丟人啊?領導給當成了這副模樣,還有什么好說的呢?他的這番做法可能在一時間能夠得到情婦的歡心,但是實則能夠維持多久呢?伴隨著“承諾書”的公開,他的貪污犯罪的事實也被揪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