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張友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貪污公共財產,數額巨大。(7月15日新華網)
據媒體報道,安徽軍工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張友仁在其退休后,仍然利用自己的影響,收受人民幣20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在職時受賄很常見,退休后居然還受賄,簡直讓我們大跌眼鏡,真是江山易改貪婪的本性難移。
作為一名退休干部,還能運用其影響力為他人謀取福利,顯然,這暴露出我們對退休干部監管還存在不足。雖然中組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三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企業兼職(任職),也不得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這條規定就是為了規避干部在離退休后出現以權謀私、貪腐等行為而出臺的針對舉措。但實際上執行過程中卻不是那么理想。普通群眾領社保都需每年進行實名驗證,防止冒領。而那些離退休干部離職后在干什么,估計我們的組織人事部門多數都不知道。即使知道,在有的地方也是睜只眼閉只眼,畢竟這些干部還培養了一大批繼任者,過問退休者就好比動了樹根,樹枝、樹葉難免會傷到自己,不到萬不得已,誰有愿意出頭呢?顯然不可能。
加強退休干部的監管其實不能僅僅依靠出臺的制度。完全可以憑借制度,加入更多人性化的東西。諸如平時多為他們開設一些利于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讓辛苦了一輩子的他們感受到組織對其晚年生活的關懷,找到歸宿感,自然就會減少離職后的失落感。用另一種方式調節其生活,使其情趣健康,生活更積極和樂觀。自然貪腐發生的幾率也會大幅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