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經濟報 記者 杜美麗 通訊員 崔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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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沁陽市不斷全面深化林長制改革工作,探索出一條由“林長制”向“林長治”轉變的新路徑,林業生態建設呈現出強勁發展態勢,近日在上級林長辦進行的2022年度考核中成績優秀榮獲先進單位。
“三長”共治,提升治理能力
2021年以來,沁陽市堅持以推行“林長制”為抓手’,加快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分級負責”的要求,分別設立市鄉村三級林長共計226名。
市級設立第一總林長、總林長、副總林長和林長。第一總林長由市委書記擔任,總林長由市長擔任,副總林長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和分管副市長擔任,林長由市委、市政府其他領導擔任。
各鄉鎮(街道)設立林長、副林長。林長由鄉鎮(街道)黨委書記、鄉鎮(街道)鄉鎮長(主任)擔任,副林長由鄉鎮(街道)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及同級領導擔任。
村(社區)級設立林長、副林長。林長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長/主任)擔任,副林長由村(社區)委員會主管負責人擔任。
各級林長實行分區(片)負責制和層級管理,上級林長負責組織對下級林長的指導、監督、考核。由此,構建了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同級領導分區負責、部門各負其責、市鄉村分級負責的責任體系,形成“三長”共治的管理新格局。
推行“林長+”,助力“林長治”
為助力“林長治”走深走實,沁陽市大力推進“林長+”機制建設,建立了“林長+警長”“林長+檢察長”“林長+法院院長”司法協作機制。并且建立了“林長+科技特派員+網格管理員+護林員”機制、國有林場林長體系、自然保護地林長體系等。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沁陽市全面推行“林長+警長”協作機制,逐級建立“林長+警長”組織體系。總警長在第一總林長、總林長的牽頭領導下開展工作,各級警長在相應林長及總警長的牽頭領導下開展工作。
同時,全面推行“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將“林長+檢察長”工作納入全面推行林長制重要考核內容,與推行林長制工作一同考核。檢察長主要協助林長更好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支持、監督有關職能部門在“林草濕”等生態資源保護管理中依法行政、全面履職。
“林長+法院院長”協作機制的建立,對于依法審慎辦理涉及林草濕、野生動植物等生態資源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落實最嚴格源頭保護、損害賠償和責任追究制度,形成既懲治違法犯罪又有利于生態環境修復的生態司法保護機制將發揮重要作用。
建章立制,激活“內生動力”
“當前,森林防滅火形勢嚴峻復雜,我們加大了巡山護林頻次和密度,鎮村兩級林長親自帶隊進行森林防滅火巡查,每天巡林不少于一次,護林員24小時在崗。”“五一”前夕,正在進行巡林的西向鎮林長齊海濤說,守護轄區森林安全,作為林長必須積極作為。這是沁陽市通過建章立制作為激活各級林長內生動力的一個縮影。
為確保“林長制”行穩致遠,沁陽市把建章立制作為激活各級林長內生動力的重要措施,明確各級黨委政府是推行林長制的責任主體,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分工負責與統一監管相結合的有效機制,市級建立林長制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市林長制成員單位為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建立林長制協作會議制度,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不少于1次。重大事項,第一總林長、總林長、副總林長、林長隨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
沁陽市在加快建立林長制體系,配齊配強林長制專職力量的同時,推進實施“林長制”會議制度、部門協作制度、督查制度和考核制度等,建立了林長制考核指標體系,并將林長制工作考核情況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依法依規公開考核結果,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由此,形成了黨政主要負責人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靠前抓,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共同發力,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全面推行林長制工作格局,確保全市林長制工作順利實行并取得扎實成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隨著林長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沁陽市的林業生態建設將會更加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