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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特約通訊員 郝文婷 通訊員 趙柏暄)為切實解決內蒙古科技創新政策“落實慢”“落地難”等突出問題,打通科技創新“梗阻點”,充分激發創新活力,調動創新積極性主動性,日前,內蒙古科技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科技激勵的若干措施》。《措施》圍繞人才引進、人才激勵、成果轉化以及優化服務四個方面提出了17條措施。
在人才引進方面,不斷加大高端人才引進力度。出臺《高端人才引進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將引進的高端人才團隊納入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給予實驗室建設、科研經費支持和團隊建設經費支持。通過聘任制、雙聘制方式引進的高端人才,可到區直高校、科研院所重要崗位任職。擴大高端人才引進資金使用范圍,可作為安家費、科研經費和團隊建設經費使用。對重點引進的高端人才,其年薪補助、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納入自治區人才經費支持范圍。對自治區本級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學位人才,配偶需要就業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經引進單位同意,可通過人才引進“綠色通道”或聘用方式,安置到引進單位。持續完善人才編制管理,擴大現有區直人才編制規模,編制已滿單位可通過“綠色通道”引進高層次人才。對高校、科研院所急需緊缺人才,可使用“特設崗位”聘用。簡化審批流程,自治區本級“綠色通道”人才引進實行備案制管理。符合引進人才層次、資質的,經公示無異議后,即時辦理入職手續和列編手續。高校、科研院所可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全面實行自主聘崗。全方位引進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加快引進重點產業、重點領域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
在人才激勵方面,保障科技人員科研工作時間,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等用人單位建立相對靈活、彈性的考勤制度,保障專職科研人員擁有充足的時間用于科研。加大對青年科技人員激勵力度,提高青年科技人才承擔自治區重點研發和成果轉化計劃項目、自治區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比例。發揮自治區直屬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作用,設立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重點對青年科技人員給予支持。改革人才評價標準和方式,堅持分類評價,探索同行評議和市場評價相結合的制度。改革評價方式,根據科研規律和項目內容,科學設置評價周期。支持用人單位對高層次人才采用靈活多樣的薪酬分配制度,薪酬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政策制定的合法合規的項目管理和經費使用細則,可以作為項目驗收、經費審計的依據。
在成果轉化方面,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保障,對高校、科研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形式在自治區內落地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根據技術合同到賬金額或有關股權折算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給予成果出讓單位到賬金額或股權折算金額20%的財政資金獎勵。重大成果轉化“一事一議”予以重獎,每項最高獎勵1000萬元,其中不低于50%用于獎勵科技成果轉化貢獻人。增設技術經紀專業職稱序列。擴大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試點范圍,開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所獲得的收益,全部留歸本單位,不上繳。以作價入股等方式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形成國有資產的處置,由高校、科研院所自主管理,不審批、不備案、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圍。高校、科研院所接受企業、其他社會組織委托的橫向科研項目經費,按成果轉化收入管理,項目績效經費納入績效工資管理,不受核定的績效總量限制。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可出資科技成果轉化,科研人員與所在單位約定一定分配比例,科研人員占比不低于90%。
在優化服務方面,賦予事業單位在編制使用、崗位評聘方面更大自主權,已制定編制標準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探索實行人員總量管理。實行非競爭性、競爭性“雙軌制”科研經費投入機制,對取得重大原創成果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項目,試點擇優長周期穩定支持。改革科研經費管理方式,實行符合科技計劃特點的經費使用辦法,優化科研經費績效評價和監督。對人才類項目經費實行“包干制+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對國家級創新平臺、新型研發機構實行“預算制+負面清單”管理。搭建綜合性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匯聚科創資源,提供供需對接渠道,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強化措施落實,加強科技創新和人才政策宣傳培訓,擴大政策知曉度,針對政策執行落實中的問題做好政策解讀。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統籌謀劃,與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聯系機制,立足實際扎實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作者:郝文婷 趙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