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摸清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家底,夯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基礎,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監督機制,都昌縣財政局按照財政部“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要求,分三個階段組織開展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是切實加強領導。成立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副縣長朱發炳同志任組長,財政局局長涂世勤同志任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行政事業單位切實加強對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配備工作班子,明確工作責任,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精心組織安排。召開了縣、鄉(鎮)各單位主管財務領導和財務股長參加的全縣資產清查動員會和培訓會,對2016年度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業務培訓。要求各單位抓好宣傳發動工作,制定具體工作計劃,開展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業務培訓,確保工作順利完成。
三是精心組織實施。各單位按照清查要求,嚴密組織清查,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卡片,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報表。縣財政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單位清查結果進行核實、抽查,抽查面不少于10%。縣財政局匯總資產清查報表后,按時上報市財政局。要求各有關部門提高辦事效率,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妥善處理好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工作不等不靠,確保工作進度。
四是嚴明工作紀律。要求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