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6日起,杭州市區全面禁止車輛鳴號,引發輿論關注。事實上,上海早在2007年就已禁止在外環線以內鳴號,“禁鳴令”已實施近10年。時至今日,市民在上海外環線以內仍經常聽到車輛鳴號聲。今年3月25日至4月9日,上海已查處違法鳴號2857起。
司機:鳴號多因“不得已”
昨天下午,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高架支隊采取“定點+動態”模式,對違法鳴號展開整治。從4月1日至10日,上海高架道路已查處違法鳴號130余起。
下午14時10分,位于南北高架近魯班路立交處的定點整治點,一輛牌號為滬FN2788的強生出租車因違法鳴號被交警攔停。駕駛員吳師傅表示:“前方有車輛變道,所以按了喇叭。”吳師傅甚至表示:“我知道這個習慣不好,但習慣很難改變。”交警在查處過程中,發現駕駛員還未佩戴安全帶,高架交警依法對其違法鳴號、未系安全帶兩起違法行為合并處以150元罰款,并記2分的處罰。
禁止鳴號的規定雖已實施近10年,但不少駕駛員仍認為,鳴號是“身不由己”、“是合理的”。
14時55分,交警在南北高架南向北近延安東路立交處,發現駕駛牌號為滬AWA508的小客車女司機正在打手機,民警隨即將其攔停,后方一輛牌號為滬GE5198的小客車這時忽然鳴號。
打手機的女司機被依法處罰200元并記2分。后方鳴號的男駕駛員頗為激動地說:“前方車輛突然停了下來,我是出于提醒才按喇叭的。”現場執法民警告訴記者,當時車速很慢,不存在需要急剎車的緊急情況。這名男駕駛員最終承認違法行為并接受處罰。
“很多人的觀念還是沒變,認為自己違法鳴號是不得已的,是出于善意的。”一些一線執法的民警告訴記者,大多數情況是駕駛員的不良習慣沒有變化,遇到任何情況都要“喇叭聲開道”。
記者日前在申城街頭走訪發現,隨著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的推進,部分路口惡意鳴號情況已有明顯好轉,但仍不時聽到喇叭聲。
“要樹立一種新的觀念,除了長期教育之外,處罰是較好的辦法。”作為此次重點整治的十大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上海公安部門還將持續對這一違法行為進行嚴管。
交警:取證主要靠現場辨認
“違法鳴號,我們最擔心的問題就是取證。”一些一線交警坦言,相對于處罰其他交通違法行為時的“理直氣壯”,違法鳴號是執法中“最棘手”的一類。
闖紅燈、實線變道、路口“拖尾巴”……大多數違法行為都是有“畫面”的,一線交警不僅可以利用執法記錄儀取證,還有路口監控設備能還原事發現場情況。違法鳴號不同:這樣的違法行為往往只在瞬間,如果不是交警現場立即辨認出聲音來源,事后將很難進行處罰。
此次交通違法大整治期間,因大量警力增援,讓交警執法時能夠“分神”關注違法鳴號的問題,但在日常交通管理中,這樣的情況很難延續。
一些市民建議,對于違法鳴號這樣的行為,能否在車輛出廠設置時對車輛行為進行記錄,特別是對于違法鳴號高發的公交車、出租車等運輸車輛帶頭管好。還有市民建議,需要對違法鳴號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才能讓違法者記住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