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開車上路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遇到對方濫用遠光燈
可能是廣大車主最討厭的駕駛行為之一了
為進一步遏制濫用遠光燈的交通違法行為
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7月26日
鄭州交警五支隊在轄區開展濫用遠光燈專項整治行動
晚上21時17分許,一名女士駕駛一輛號牌為豫A****7的小型轎車行駛至北三環金明路口處時,因違規使用遠光燈被民警截停檢查。“受不了!太刺眼了!”民警要求當事人現場親身感受一下遠光燈的“威力”,當事人表示“不忍直視”。民警隨后為其講解在城區道路濫用遠光燈的危害,她聽后向民警承認錯誤并表示今后注意正確使用燈光。
21時21分許,北三環金明路路口,一輛輕型廂式貨車在車流中顯得格外刺眼,前車燈射出的強光讓人睜不開眼,很明顯,這輛車使用了遠光燈,交警隨即將其攔停。
沒過多久,在等候放行的間隙,又一輛小轎車引起了交警的注意,而原因和之前一輛車一樣,違規使用了遠光燈。交警查處注意到,駕駛室內的儀表盤上,輕型貨車的遠光燈標識是亮起的狀態。車主解釋道:由于自己的疏忽,誤按了遠光燈。而另一位小駕車司機則是因為打開遠光燈后沒有注意忘記關了,開著遠光燈行駛一路后,被交警攔了下來。
當晚,在同一地點有多名駕駛員因同種交通違法行為被民警查處,民警對這些濫用遠光燈的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對當事人未按規定使用燈光的違法行為,分別作出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
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碰到遠光,不僅嚴重阻礙駕駛員視線,還可能因為炫光產生短暫視野盲區引發事故,像這些打著遠光燈行駛的車輛,不僅會讓雙向而行的車輛駕駛員產生炫目,對于自身也有著很大的危害。
“使用遠光燈,貼太近的時候也會有反射光,對自己的視線有一定的影響,往往情況是激怒前方駕駛員,最后導致別車情況的出現,前方車踩急剎或者別來別去,一些沒有必要的矛盾或者事故就會發生。”在路口執勤的交警五支隊夜巡大隊教導員馬現國介說到。
隨意、濫用遠光燈,對自己和其他駕駛員都是嚴重的不負責任!機動車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如果碰見了討厭的“遠光”車,到底怎么做才是正確的呢?
別開斗氣車
很多駕駛員碰到遠光車輛,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和對方“對射”,交警五支隊在這里提醒大家,千萬不要開斗氣車!斗氣對射的結果是雙方都無法及時了解路況,最終極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閃燈鳴笛及時提醒
碰到遠光車輛,我們在發現的第一時間,應該及時閃燈、鳴笛提醒對向車主,及時調整車輛燈光狀態。
減速、多觀察路況
當遇到對向車輛遠光燈照射的時候,一定要先學會減速,這樣能留足了反應時間,盡可能避免事故的發生。
上述的方法總結起來就是,在保障自己行車安全的情況下盡快提醒遠光司機。那么,遠光燈作為機動車的一個指示燈,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呢?
如何正確使用遠光燈
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燈;
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在開啟路燈及其它照明條件較好的道路上行車,不應開啟遠光燈。
編輯:李旸
審核:邢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