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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7日,鄭州一名司機駕駛新買的進口車輛在高速上行駛時,竟然將時速表上的“英里”當成了“公里”,結果超速達30%,受到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12月7日9時許,司機石某駕駛一輛進口福特皮卡,行駛至限速100公里的鄭少高速時,區間測速達每小時130公里,超速達30%。
當鄭州交警高速一支隊民警指出駕駛人石某駕車嚴重超速時,司機石某很是驚訝,稱自己一路駕車經常注意觀察時速表,將速度嚴格控制在90以內,根本不可能會超速。經民警仔細詢問,明白了問題出在哪里——石某沒有準確掌握車速的計量單位,該進口車時速表顯示的速度是英里每小時。換算時,1英里(邁)約等于1.609千米(公里),英制80英里/每小時(80邁)的速度,就相當于公制128.72公里/每小時的速度了。所以,當石某行駛速度達每小時82英里時,也就相當于每小時130多公里。
鄭州交警提醒:駕駛任何車輛,都要先了解其基本性能參數,避免出現烏龍事件;嚴格按照道路規定的時速行駛,切勿超速;出行前檢查好車況,不開“帶病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