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毀容少女獲賠】早前,令人揪心的合肥花季少女周某富二代毀容一案近日當地相關法院就此案進行了二審宣判,經審理,法院判決被告人陶某賠償受害人周某醫療費以及各項損失費 等一百八十多萬元,由于之前被告方曾賠償其一萬元,因此在十日內陶某必須向其支付179萬元,而周某的其他的訴訟則被法院駁回。
3 月22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巖毀容損害賠償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上訴人陶某某賠償周巖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 180萬余元,由陶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賠償周巖179萬余元(扣除已經支付的1萬元),不足部分由陶某某父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駁回周巖的 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