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處于處置地方突發環境事件的第一線,其處置的科學性、及時性將直接影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成效
為守牢美麗中國建設安全底線,及時妥善科學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加強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指導地方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保障、應急準備和響應處置水平,為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生態環境是關系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生態環境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突發環境事件多發頻發,雖然很多重大敏感突發環境事件得到了妥善處置,但仍有一些突發環境事件因處置難度大等因素,對區域環境質量、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等方面形成沖擊。
突發環境事件通常具有爆發的突然性、危害的嚴重性、影響的長期性等特征。作為一種非常態工作,若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社會危機或群體性問題。所以,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時,必須全面推進應急保障、應急準備、響應時效等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對此,我國先后出臺了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指導性文件,并在修訂環境保護法時增加了有關應急管理方面的內容。這些都為依法科學有序高效應對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處于處置地方突發環境事件的第一線,是國家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的建設重點之一,其處置的科學性、及時性將直接影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成效。因此,《意見》對于指導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意識、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等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處置突發環境事件關鍵要強化應急保障。《意見》從加強組織管理、優化支撐隊伍、提升專業素質三個方面切實強化應急保障法治化。首先,要堅持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并不斷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聯動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合力。其次,要以優化專業支撐隊伍為保障,提升專業素質為目標,有效發揮應急救援人員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作用,切實提升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協調聯動能力和臨場實戰能力。這樣方可為應對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由于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無顯著規律可循,所以更不能打無準備之仗,必須盡職盡責做好日常應急準備工作,才能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最大限度減少損害。對此,《意見》從深化“一河(園)一策一圖”、加強事件應急監測、優化應急物資儲備、健全應急聯動機制四個方面強化應急準備法治化。應急監測對應急決策處置具有支撐作用,能夠有效確保突發環境事件得到及時妥善科學處置。優化應急物資儲備,建立高效的物資儲備協調機制,有助于形成物資統籌合力,有效實現更大范圍內的物資共享,提升應急處置效能。
處置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特別關注“時”與“效”,即不僅在時間上要快,而且在效果上要佳。《意見》從加強信息報告、快速科學響應、做好總結評估三個方面著力提升響應時效法治化。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之初,信息的報送和發布是關鍵,提升報送的及時性、渠道的暢通性、發布口徑的一致性,有助于破除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壁壘,便于應急主體迅速判斷事件性質,依法及時果斷處置事件,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而適時對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以問題為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則可以有效防止反復出現同一問題。
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在處置突發環境事件中,直接面對社區、面對群眾,其處置水平和處置能力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安全感。相信以法治化手段推進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能力建設,必將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生態環境風險,從而為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堅實保障。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