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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三審稿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
為加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修復和生態風險防控,突出雪山冰川凍土等的特殊性保護要求,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建立健全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凍土保護制度,對重要雪山冰川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人為擾動。增加規定開展雪山冰川凍土與周邊生態系統的協同保護,維持有利于雪山冰川凍土保護的自然生態環境。增加規定完善河湖長制。要求提升綠化質量,加強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草原火災防范。增加規定加強對雪崩的調查評價和監測預警。
為推進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監測,加強信息共享,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推進綜合監測、協同監測和常態化監測。此外,要求調查、評價和監測信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共享。
為強化青藏高原科學考察與研究,突出長期性要求。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加強生態系統碳匯研究。推動長期研究工作。掌握青藏高原生態本底及其變化。
有的常委會委員、部門、地方、專家和社會公眾建議對“生態安全格局”章名作出調整,以更好體現本章內容精神,增加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加強產業項目準入退出管理。據此,草案三審稿作出修改:將章名修改為“生態安全布局”。在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中增加列舉“珠穆朗瑪峰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水源涵養生態功能區”。要求有關產業項目嚴格執行自然資源開發、產業準入及退出規定。
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地方、專家和社會公眾建議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做好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的銜接。據此,草案三審稿明確,對在青藏高原采集或者采伐國家重點保護的天然種質資源、破壞自然景觀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重處罰。草案三審稿規定,在旅游、山地戶外運動中隨意傾倒、拋撒生活垃圾的,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