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2月1日下發規范醫療美容商業營銷行為告知書,維護醫美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告知書面向湖北省醫療美容行業從業者提出16條要求,包括:不得發布未經審查的醫療美容廣告;不得對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產品、化妝品宣傳與醫療美容相關的疾病治療功能;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及相關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通過平臺推薦、“軟文”、編造醫美日記等方式偽造“口碑”,或者利用直播帶貨、炮制話題、制造虛假輿論熱點等方式,進行虛假商業宣傳;不得通過廣告代言人或“推薦官”“體驗官”等形式,以自己名義或者形象為醫療美容做推薦、證明等。
告知書還提出,醫美商業營銷不得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制造“容貌焦慮”,將容貌不佳與“低能”“懶惰”“貧窮”等負面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或者將容貌出眾與“高素質”“勤奮”“成功”等積極評價因素做不當關聯。醫美從業者應當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及時、全面告知相關醫療美容服務內容及可能出現的風險。
日前,湖北省公安廳開展打擊醫療美容行業突出犯罪專項行動,嚴打虛假宣傳、非法行醫、制假售假、走私販私、偷稅漏稅、串通投標、網絡詐騙、非法集資等嚴重破壞醫療美容領域行業經濟體系、嚴重損害市場經濟秩序、嚴重侵害消費者病患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