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近日,漳州怡嘉化妝品有限公司(下稱“怡嘉化妝”)使用過期原料生產普通化妝品植護嬰兒潤膚霜,被沒收違法所得3840.9元、并處貨值15倍罰款1159704元,罰沒款合計共1163544.9元。
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3月17日,其對怡嘉化妝進行監督檢查,在原料倉庫內查見原料“高分子柔膚&滑膚增稠劑W-9A”(批號:20201013C)超過使用期限仍放在合格原料區,怡嘉化妝涉嫌使用超過使用期限的原料生產化妝品。
經查,上述原料自2021年10月12日過期后,怡嘉化妝使用其生產植護嬰兒潤膚霜73492瓶(規格:50g/瓶,批號:YCBM06A、YCBL19A、YCBK29A、YCBK29B、YCBM29A),已全部銷售,貨值共計77313.6元。
(截圖源自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
2022年3月19日至3月29日,怡嘉化妝召回涉案產品69841瓶,實際銷售3651瓶,違法所得3840.9元。
怡嘉化妝使用過期原料“高分子柔膚&滑膚增稠劑W-9A”(批號:20201013C)生產普通化妝品植護嬰兒潤膚霜,屬于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的行為,被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并沒收過期原料“高分子柔膚&滑膚增稠劑W-9A”(批號:20201013C)43.07kg;沒收召回的69841瓶涉案產品;沒收違法所得3840.9元、并處貨值15倍罰款1159704元,罰沒款合計共116354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