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000萬股以下IPO取消詢價環節的新股發行改革新政實施后,是否仍需遵守定價紅線的問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根據發行改革新規,2000萬股以下的IPO,沒有老股發行的取消詢價環節,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直接定價并向網上發行;有老股發行安排的仍需履行詢價程序。
他表示,根據證監會證券發行和承銷管理辦法規定,券商在實施承銷以前要報送承銷方案,監管主要關注發行方案是否符合承銷辦法規定,直接定價風險相對較高,發行人、主承銷商須綜合考慮投融資雙方的需求及市場實際情況。他說,現階段新股發行仍應堅持“低價持續發行”的原則,發行市盈率超過同行業市盈率的仍需連續三周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