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資者正在詫異上周券商股的強勢走勢之余,11月6日盤后謎底終于揭開:暫停了4個月的IPO將再度重啟,而這一次,在堅持按市值配售進行IPO之余,取消了此前申購時需全額預繳申購資金的規定,改為確定配售數量后再進行繳款,堪稱最大的變化。
此前,很多中小投資者盡管持有不少的股票市值,但由于種種原因沒有足夠的申購資金而被迫放棄了新股的申購;再加上新股申購期天量資金的堆積以及對整個市場流動性的擾動,成為了此前新股申購方法中最大的弊端。
15年前的市值配售
事實上,新股按市值配售不屬于什么新生事物,2000年時A股就曾釆用過按二級市場市值配售新股的方法,并實行了多年。或許,通過對比前后兩次推出市值配售方法的背景,以及上次市值配售方法推出后的得失,可以幫助投資者更好地理解此次IPO新政對A股市場的重大意義。
在A股二十多年的歷史中,新股不敗的神話由來已久。2000年時,為了改變當時在“5·19”行情之后股市萎靡不振的走勢,也為了打擊在一級市場上“不勞而獲”的專門打新的搖號一族,證監會推出了首次市值配售方案。由于當時正值春節長假,央行又在其間出臺了放松貨幣政策的利好,使得春節后首個交易日上證指數暴漲逾9%,彰顯了市場對這一制度推出的美好期望。
不過由于當時的制度存在不少瑕疵,如深市的市值無法申購滬市新股等,該辦法在實施一段時間后就被暫停,直到2002年時進行了完善后才再度推行。
從該辦法實施的時間來看,主要存在于熊市階段,也被市場解讀為對二級市場投資者損失的一種補償機制。但由于很多打新資金離開股市,導致股市失血嚴重,再加上基金擁有優先配售權、主承銷商有包銷余股權,市值配售使這兩類機構受益最大,引發市場爭議;結合股權分置改革啟動在即,這一方法隨后被詢價制所取代。
五大差異
而從本次市值配售的方案來看,其推出的情景和15年前顯然有著諸多的不同之處。
首先,此次市值配售的方案是在此前按市值確定新股申購限額的基礎上進行的改進,只是取消了預繳款這一環節,投資者對該方法明顯要較15年前新推行時要熟悉得多,對方案的影響判斷也將更趨理性。
其次,新推行的市值配售仍保留了新股發行詢價的機制,這也是15年前的方案所沒有的,市場化的因素明顯較15年前要多出不少。
第三,完善了中止發行機制,這也是15年前方案中所缺失的。
第四,明確投資者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的原則,禁止委托證券公司進行新股申購,而15年前券商自動幫投資者申購則是市場通行的做法,每到有投資者中簽后賬戶中余額不足之時,券商營業部的工作人員就會著急上火地聯系投資者趕緊轉賬成為了當時市場中一個特殊的場景,讓人記憶猶新。而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本次方案中還建立了網上投資者申購約束機制,規定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允許參與新股申購。這也是一大進步。
此外,本次發行改革還將“獨立性要求”和“募集資金使用”調整為信息披露要求,通過信息披露強化約束,監管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增強了市場化機制在新股發行中的作用,也是比15年前的方案進步的地方。
與此同時,中介機構的主體責任也在此次新股發行改革中得到強化,如建立保薦機構先行賠付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抽查制度、擬出臺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等,都是為了下一步新股發行向注冊制轉變而進行的相應改革。
而市值配售的重出江湖,反映了新股發行由核準制向注冊制過渡期的現實需求。在注冊制下,新股發行和申購應該是一項嚴肅的一級市場投資行為,而不是無風險獲利的工具,或許這一點是投資者需要清醒認識的,“新股不敗”的神話總有破滅的一天,也許那一天會成為A股市場化機制建立過程中里程碑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