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A股收盤后,聚力文化發布公告稱,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余海峰及相關當事人被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采取了市場禁入措施。
公告顯示,余海峰目前持有公司9.45%的股票,曾擔任公司董事、董事長,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開的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成員進行了改選,董事會改選后,余海峰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薄彬曾擔任公司總經理,已于2020年6月5日辭職。胡皓曾擔任公司副總經理,公司董事會已于2020年4月23日免去胡皓副總經理職務。
聚力文化股東及多位前高管被采取市場禁入與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有關。
記者梳理公告發現,上述事件需追溯至2016年。
這一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對美生元100%股權的收購并將其納入合并報表范圍。2016年至2018年期間,美生元在未真實開展業務的情況下,確認來自北京飛翔藍天文化有限公司、北京乾銘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客戶的銷售收入,并通過北京玄谷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樂玩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體實現資金流轉。
據昨日晚間的公告披露,2016年,美生元合計虛增營業收入21148.53萬元,虛增利潤總額 12357.88萬元,虛增期末應收賬款余額16123.93萬元。2017年,美生元合計虛增營業收入49763.11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6244.12萬元,虛增期末應收賬款余額41935.30萬元。2018年,美生元合計虛增營業收入18774.53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2176.77萬元,虛增期末應收賬款余額 38369.48萬元。上述財務數據納入聚力文化合并報表后,導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2019年5月24日,聚力文化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經過兩年多的調查,上述案件迎來了審核結果。就在一天前,聚力文化剛剛宣布收到了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浙江證監局在調查后認為,聚力文化的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文件還指出,時任美生元董事長兼總經理余海峰,組織美生元實施了持續性的造假行為,擔任聚力文化董事特別是董事長后,繼續隱瞞造假情況,明知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仍審議通過并簽字保證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時任聚力文化總經理、美生元副總經理薄彬,時任聚力文化副總經理、美生元副總經理胡皓,二人知悉參與美生元造假行為,并在聚力文化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上簽字保證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浙江證監局作出了六點處罰決定,其中包括對聚力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余海峰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對薄彬、胡皓、姜飛雄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7月初剛剛成為聚力文化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姜飛雄也遭到警告和罰款。
對于這一違規事件的影響,聚力文化方面也作出了說明。其表示,公司2020年已根據年度經營計劃對文化娛樂業務進行了調整,于2020年6月18日將文化娛樂業務的主要經營主體北京帝龍文化有限公司的100%股權托管給受讓方,并自2020年6月18日起不再將北京帝龍文化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納入合并范圍。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中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不涉及公司建筑裝飾貼面材料業務,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
8月3日,聚力文化股價收報2.54元,小幅上漲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