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紅太陽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公司就此前宣布改聘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一事進行說明。
此前1月16日,紅太陽發布《關于變更公司2020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稱,鑒于公司與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稱立信)在審計時間安排上未能達成一致,公司擬不再續聘立信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公司擬聘任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稱立信中聯)為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負責公司2020年度財務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及有關事項鑒證工作等,審計報酬150萬元。公司已就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與立信進行了事前溝通,立信對變更事項無異議。
紅太陽年報預約披露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深交所在關注函中要求紅太陽說明直至2021年1月16日才聘任年度審計機構的具體原因,及立信中聯對紅太陽2021年年報審計的具體時間安排,是否對重點審計風險領域有所了解并制定恰當的審計計劃,是否有充分時間保證年審項目的順利開展及關鍵審計程序的充分執行。
紅太陽此前披露的公告顯示,公司2019年度年報因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等重大事項被時任審計機構立信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意見和否定意見的內控審計意見,并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于2020年7月被立案調查。
對此,關注函要求紅太陽說明立信中聯是否充分了解公司面臨的風險,并結合其過往審計業務開展情況、應對重大復雜事項的經驗、專業人員配備等因素,以及其業務承接的風險評估程序和結果,說明是否具備承接公司業務的專業勝任能力。并結合上述問題說明本期年報審計費用和內控審計費用的定價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