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萬得訴同花順侵犯著作權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媒體今日報道,這件持續4年之久“中國證券金融信息知識產權第一案”的訴訟,歷經十次預備庭審理后,終于進入一審程序。萬得請求法院判令同花順賠償經濟損失5億元、賠償為舉證不正當行為、侵權行為支出的240萬元等訴求。而此前,據同花順公告,萬得方面要求同花順賠償的經濟損失為9,700萬元,支付因本案而支付的其他費用240萬元。
8月31日,同花順曾公告,2012年12月7日,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浙江同花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絡科技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12)滬一中民五(知)初字第 247 號《應訴通知書》。上海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萬得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稱“原告”)訴稱公司及網絡科技公司“iFinD金融數據終端”涉嫌侵權,要求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9,920萬元,向其支付因本案而支付的其他費用80萬元;2013年1月,經原告申請,其訴訟請求變更為:要求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9,700萬元,向其支付因本案而支付的其他費用240萬元;2013年10月,原告申請撤銷對網絡科技公司的起訴。公告稱,公司于日前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傳票,開庭時間為2016年9月5日9時。
公司表示,鑒于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截至發稿,同花順報68.31元,上漲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