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違規流入股市又現
因貸后資金用途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近日,大連銀行上海分行收到上海銀保監局開出罰單,被處以罰款50萬元。值得留意的是,貸后管理不到位也成為10月銀行機構受到處罰的主要原因。
浙江銀保監局發布罰單顯示,浙商銀行紹興分行因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違規流入股市;貸款管理不審慎,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貸后資金管控不嚴,貸款資金或貼現資金違規轉存本行定期存單,為借款人或出票人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提供質押;信貸業務辦理不審慎,信貸資金空轉,未嚴格監控貸款用途,貸款資金違規受讓本行銀租通應收款類信貸資產等六項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225萬元。
與此同時,還有多家銀行“踩雷”貸后管理,如重慶市沙坪壩融興村鎮銀行“貸款資金被挪用”;烏魯木齊農商行北京路支行“貸后管理未盡職,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信貸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于股權投資”等。此外,部分消費金融公司亦存在類似問題。如因信貸管理制度機制存在缺陷、貸款管理不盡職導致部分貸款資金被挪用,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被處以罰款290萬元。
總體來看,未采取有效措施核實貸款資金用途是銀行貸后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表現。而從貸款資金的違規使用來看,則主要為改變原有用途,如信貸資金用于還貸及投資資本市場、轉交他人使用、用于固定資產項目墊款,以及貸款資金回流等。
值得留意的是,貸前調查、貸后管理不盡職,亦是導致形成不良貸款的原因之一。而對于不良貸款及不良資產的違規處置,也讓“踩紅線”的部分金融機構迎來監管重拳。
10月29日,福建銀保監局發布罰單顯示,福建福州農村商業銀行因違規核銷不符合條件的個人消費不良貸款、違規向公職人員發放個人經營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罰款合計230萬元。
作為不良資產違規處置的另一端,資管公司亦未能獨善其身。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因違規收購金融機構非不良資產、收購非金債權未切實履行盡職調查工作職責,被處以350萬元罰款。
欺騙投保人問題仍存
保險機構方面,10月,虛構業務套取費用、編制虛假資料、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依然存在。
其中,安華農險吉林省分公司存在通過虛構藥品發放事項,列支養殖險防預費向農戶支付現金的行為。相關罰單顯示,安華農險吉林省分公司會同制藥企業于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間,通過韓某某(制藥企業員工)個人賬戶共向伊通支公司、梨樹支公司、吉林中支營業部、磐石支公司、蛟河支公司、永吉支公司、通化縣營銷服務部等7家分支機構承保的91份保單258 戶養殖戶返還現金,合計130.96萬元。對此,安華農險吉林省分公司被處以處以罰款50萬元,并責令其停止接受梨樹地區養殖險新業務1年。
二十一世紀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盛世大聯在線保險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則因為利用業務便利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受到處罰。
此外,英大泰和財險杭州中心支公司、成都鑫路鴻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天道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分公司等存在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
值得留意的是,10月,部分保險機構及保險代理人因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誘導投保人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等受到處罰。
對于個人保險代理人而言,有哪些“紅線”需要警惕?以某保險公司個人保險代理人曹霞為例,相關罰單顯示,其為投保人講解保險理財產品時,承諾將其所得傭金及其他個人費用返還投保人,并承諾贈送車險等其他利益;以承諾高收益的方式為投保人辦理保險后,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用投保人劃轉的保費資金,以提供虛假投保資料的方式,為投保人辦理醫療險和意外險等保險產品,并告知投保人系免費贈送;以及未將全部保險合同送達投保人,未明確告知投保人所投保保險產品實際對應保險合同的保費金額,未經投保人同意代替投保人簽署保險業務相關資料等。最終,因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欺騙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違法違規行為,曹霞被處以禁止終身進入保險業的行政處罰。(記者 吉雪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