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江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印發《江西省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全省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所有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房地產交易活動各環節開展整治行動。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其中,將重點整治2020年以來信訪投訴多、舉報反映問題突出的項目和企業。對逾期不能償還債務、大規模延期交房、負面輿情較多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提升風險防范化解能力。
整治內容涉及四方面。在房地產開發方面,整治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等問題。
在房屋買賣方面,整治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限制或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等問題。
在住房租賃方面,整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等問題。
在物業服務方面,整治未按規定開展承接查驗或承接查驗發現問題未整改,指定寬帶代理商、限制用戶選擇寬帶運營商,對違規裝修、高空拋物、違規占用消防通道等問題未盡勸阻、報告義務,建設單位拒不履行質量保修責任等問題。